1.系统分仓模式。主要指配资中介机构利用账户分仓系统将证券账户拆分为若干虚拟交易子账户,并提供给投资者进行股票配资交易。
2.出借账户模式。主要指配资中介机构将自有或控制的证券账户提供给投资者进行股票配资交易。
3.虚盘配资模式。主要指配资中介机构利用虚拟股票交易系统组织投资者进行股票配资交易,投资者的交易指令和资金并未实际进入证券交易系统。
4.点买配资模式。主要指点买人(即资金需求方)提供股票交易策略,投资人(即资金提供方)提供配资资金和证券账户,双方经配资中介机构撮合后进行股票配资交易,并按约定分享投资收益。
2.蛊惑交易、抢帽子交易、利用信息优势操纵。有关机构和个人违反《证券法》第55条第一款第(五)(六)(八)项规定,通过蛊惑交易、抢帽子交易或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或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的,应依据《证券法》第192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据《刑法》第18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以操纵证券市场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证券法》第56条第三款规定,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传播媒介及其从事证券市场信息报道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其工作职责发生利益冲突的证券买卖。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黑群”“黑APP”,应分别依据《证券法》第193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据《刑法》第181条规定以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