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及控股股东立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有限”)与纬创资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创股份”)、WIN SMART CO.,LTD. (以下简称“WIN”)签署了《收购框架协议》,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与立讯有限共同出资以现金收购 WIN 直接及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纬创投资(江苏)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苏纬创”)及纬新资通(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纬新”,与“江苏纬创”合称“目标公司”)的 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收购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常熟立讯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实业”)与关联法人常熟立讯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讯企业服务”)共同签署《常熟立臻智造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合伙各方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常熟立臻智造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熟立臻”,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合伙企业规模为人民币 60 亿元,其中立讯实业作为普通合伙人以自有资金拟出资人民币 0.3 亿元,出资比例 0.5%,公司和立讯企业服务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以自有资金拟出资人民币 5.7 亿元和 54 亿元,出资比例分别为 9.5%和 90%。公司及立讯实业对常熟立臻不构成控股。
常熟立臻经设立完成后,拟与立讯有限合资设立立臻智造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臻”,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其中常熟立臻拟出资人民币 60 亿元,持有江苏立臻 99.98%股权,立讯有限拟出资人民币 0.01亿元,持有江苏立臻 0.02%股权。设立完成后,江苏立臻拟以人民币 33 亿元自有资金收购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收购完成后,江苏立臻将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持有江苏纬创和昆山纬新的 100%股权。针对目标公司的股权收购,立讯有限、立讯精密已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与纬创股份、WIN 及目标公司签署了《收购协议》。
因立讯企业服务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控股股东立讯有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立讯实业与立讯企业服务合资设
立常熟立臻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王来春、王来胜已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5 名董事均参与表决,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核决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本协议关于现金管理约定外,合伙企业取得的全部投资收入,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用于再投资,可供分配的部分(以下称“可分配资金”)应以现金形式按照如下约定进行分配:
合伙企业的投资全部变现前,合伙企业应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首次分配
日)以及首次分配日后每年的 4 月 30 日前(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将合伙企业上一会计年度合并报表的净利润(简称“上年净利润”)按照以下方式划分给各方:
(1)上年净利润不超过各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总额(“总出资额”)3%(含3%)的部分,按照各方的实缴出资比例划分给各方;
(2)上年净利润在总出资额的 3%(不含 3%)到 5%(含 5%)的部分,1/3 划分给立讯企业服务,2/3 划分给立讯实业和立讯精密,划分给立讯实业和立讯精密的部分按照立讯实业和立讯精密的相对实缴出资比例在立讯实业和立讯精密之间划分;
(3)上年净利润超过总出资额 5%(不含 5%)的部分,10%划分给立讯企业
服务(公司控股股东立讯有限),90%划分给立讯实业(立讯精密全资子公司)和
立讯精密,划分给立讯实业和立讯精密的部分按照立讯实业和立讯精密的相对实缴
出资比例在立讯实业和立讯精密之间划分。
如果上年净利润为零或负,则当年不做划分;如果上年净利润亏损则按各方按出资比例承担。标的资产股权结构。(1)昆山纬新股权架构:纬创投资(江苏)有限公司持有纬新资通(昆山)有限公司 78.12%股权,WIN SMART CO.,LTD.持有纬新资通(昆山)有限公司 21.88%股权,故 WIN SMART CO.,LTD.直接及间接累计持有纬新资通(昆山)有限公司 100%股权。(2)江苏纬创股权架构:截至收购协
议签署之日,WIN SMART CO.,LTD.持有纬创投资(江苏)有限公司 100%股权。